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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

业务范围:

 

改制重组、设立股份公司   

    协助公司及推荐券商制订改制重组方案,确定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范围等。尽量避免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方案确定后,律师展开尽职调查。尽调的方式:全面、大量收集各方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与相关人员谈话及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等;

    指导企业相关人员,规范企业行为,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为股份公司的设立铺路;

    协助企业编制并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章程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

    律师就股份公司的设立编制《法律意见书》 此文件时设立申报材料中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

    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参与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工作;

    企业及中介机构要求的其他工作。

 

辅导公司进入新三板

    参加或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协助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协助企业起草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文书;

    收集股份公司相关资料,依法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编制股份公司进入三板市场的《法律意见书》;

    参与起草《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就其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作出公正的判断,并就其中相关问题提出专项法律意见;

    依法出具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与各中介机构共同协助企业编制发行申报材料,尽可能使之完美,力争早日通过审查;

    完成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他工作。

 

挂牌后定向融资及持续的信息披露

    解答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实质条件和申报程序等方法的法律问题;

    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各种专项协议,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对关联交易、同行竞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对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规范工作;

    审查推荐挂牌备案;

    审核公司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设或者处置措施;

    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助解决和处理证券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提出相关要求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