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8月,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现有工作人员44人,聘用专兼职律师32人、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12人,本所现有办公面积逾2000平方米,位于滨州市中海风景区最佳地段。律所根据自身专业化特色,设置刑事辩护业务部、房地产及建设工程业务部、公司治理业务部、金融及不良资产清收业务部、破产业务部及法律培训部等多个专业分部。
近十五年来,本所始终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根本宗旨,时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洞察、沟通、解决、良知”的服务理念,从抓制度入手,努力规范执业行为;从抓质量入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从抓人才入手,努力打造优秀的律师队伍。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共承办各类案件2000余起,法律援助案件80余人次,非诉法律事务200多件,顾问单位已发展到110多家。三年来,为顾问单位举办各类法律讲座30余次,派出律师轮流讲课4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本所始终坚持“常规业务与高端业务并重、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兼顾”的发展思路,在坚持做好常规业务的基础上,努力拓宽法律服务范围,非诉业务收入已经占到全部业务收入的60%以上。为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本所以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范为重点,编写了系列丛书,免费赠送各顾问单位,受到了广泛好评。
本所历年来斩获了众多荣誉称号:2008年度被评为滨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0年度被评为滨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度被评为滨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11月,本所在全市20多个代表队中脱颖而出,荣获“滨州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一等奖;2014年8月,被山东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2014年10月,作为全省司法系统服务观摩活动的唯一市级律师事务所,受到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和滨州市副市长张兆宏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赞扬;2014年12月,在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论文评选中,本所律师安磊、隽晓琪、高迪荣获优秀奖(滨州市共五人获奖);2015年度获得滨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6年,本所被评为第四届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团支部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2017年,被中共滨州市委统战部确定为“统战工作联络站”;2017年10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2017年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评选优秀组织奖”;2017年12月27日,荣获滨州市2017青年律师民商业务辩论赛团体一等奖;2020年9月,荣获滨州市第二届青年律师民商事辩论赛一等奖及最佳辩手奖(张建宁)。
本所主任刘树松为中国民盟盟员,第八、九、十届滨州市政协委员,第十一届滨州市政协常委,第十二届山东省政协委员。现任中国民盟滨州市委副主委,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并兼任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任滨城区人民政府、惠民县人民政府、博兴县人民政府等多家政府法律顾问。现任滨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滨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曾先后被授予“滨州地区优秀青年律师”、“滨州市十佳律师”、“滨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滨州市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十佳建设者”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国家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授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奖,2012年被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称号,2014年1月被山东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8月被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关工委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称号,2016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本所党支部成立于2012年4月,现有中共党员15人。几年来,本所党支部坚持以党建工作促队伍发展、促规范管理、促业务提高,多次组织参观烈士陵园、革命战争博物馆,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多次开展扶贫助残活动,向社会奉献爱心。2014年,本所党支部被中共滨州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授予滨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称号;2016年,被山东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师协会党委确定为省级(全省共20家)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2018年11月15日,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山东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称号;2019年9月,被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山东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20年6月18日,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山东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