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上午,南昌市晨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南昌县人民法院在江西省南昌县文化会展中心二号会议室主持召开,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全程参与组织协调此次大会。
南昌市晨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6日,主要经营玻璃制品生产、销售,是一家大型的集约化企业,曾获各种荣誉,但是近几年来,该司不断遭受各种法律风险,且没有更好地及时依法处理,各种诉讼接二连三的扑来,该司终于以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8年11月30日,南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会上,合议庭依法告知债权人权利义务,指定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宣读《民事裁定书》、《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并介绍案件的办理情况。管理人先后汇报了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公司财产状况,债权申报、调查及审查情况,最后投票表决通过管理人所作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圆满完成了既定议程。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偿顺序如下:
1、抵销权,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此次会议虽然圆满落幕,我所破产团队尽职尽责地维护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但是,我们更希望今天召开的是晨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会议。
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综合类业务团队,是一支由集理论与实践经验于一身的律师和代理人组成的团队,为客户提供公司设立、变更、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围绕客户主营业务、管理体系,选择不同的切入点,梳理公司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