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车主维权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由此引发的4S店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否合法的问题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j近日,河北瀛冀律师事务所龚浩律师就石家庄某车主在购车过程中遭遇4S店收取“前期利息”一事接受河北电视台经济频道“今日资讯”节目采访。
石家庄某车主在4S店以贷款方式购买奔驰牌汽车一辆,事后据车主回忆,当时销售人员提到要收取一笔前期利息费,但是只是简单地告知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部分,加之各类费用繁杂,她也没有追究这到底是一笔什么费用。直到最近西安车主维权事件发酵,车主才把当初的购车合同拿出来仔细看了看—结果发现这笔前期利息费并未在贷款合同中体现也没有收据或发票,因此,她十分怀疑这笔收费的合理性。
龚浩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事件中,车主遇到的收费名目虽然不叫金融服务费,但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车主在购车过程中,4S店在正常购车价款之外,额外收取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否能够收取?首先要看所收取的费用是否有法律依据,拿金融服务费来说,在当前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中并没有对金融服务费的明确定义,但能够提供金融服务的必须是金融机构,很显然4S店并不属于金融机构,更不要说收取金融服务费了。并且从原银监会2012年的文件来看,是禁止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过程当中收取费用,也就意味着金融服务费属于违法收取,所以4S店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龚浩律师还提醒广大消费者有些4S店还存在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情况,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