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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瀛谷所蔡高红、胡晓颐、樊惠娟律师被聘为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警务活动监督员

2017-02-15 18:05:56

       为贯彻落实上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要求,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创新警务监督思路,在全市聘请监督员开展警务监督活动。2月14日,小店分局营盘派出所向聘请的警务活动监督员颁发聘书。我所蔡高红、胡晓颐、樊惠娟律师被聘为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警务活动监督员。

       监督员将担负起纠正提醒义务,担当警务活动的一面“镜子”,发现、指出公安工作及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监督员还将配合做好公安工作、政策的宣传解释,推动警务活动合法有序开展。公安机关则会以此为契机,依托警务活动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力量,不断强化队伍管理,从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入手。

       警务活动监督员可宣传公安各项便民服务政策和民警的典型事例,传播正能量,树立小店公安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