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关于瀛和 >社会责任
  2. 从贵州转战青海,三年的“1+1”法律援助,他奉献并快乐着!

从贵州转战青海,三年的“1+1”法律援助,他奉献并快乐着!

2017-07-19 17:37:28

       结束在贵州省长顺县为期两年的法律援助后,2016年7月,瀛和北京所迟占亚律师再次请缨,奔赴青海省泽库县开始新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他放下自己日常的业务,放弃舒适的生活条件,深入西部贫困地区,克服语言不通、交通不便、物质匮乏等困难,运用专业知识为当地政府提供法律援助,为当地困难群众无偿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仅增强了当地法律服务能力,更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迟律师表示,这三年虽说很忙碌,但也是人生中体悟最深刻、收获最丰厚、心情最快乐的三年。

       有付出便会有回报,去年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让迟律师在付出辛勤劳动之后,收获了一份沉甸甸的荣誉。2017年7月13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总结暨2017年度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对2016年度“1+1”行动中涌现的表现较好的志愿者和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包括迟占亚律师在内的108名同志凭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的突出表现,荣获“2016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张军、司法部副部长熊国选等领导同志的表彰。

       在去年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迟占亚律师代理民事案件61起、刑事案件3起,共计64起案件。值班接待法律咨询518人次;参加泽库县司法局组织的送法进工地、送法进校园、依法治县等法律宣传15次;为泽库县司法局及下辖司法所、泽库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做多次法律专题讲座,受众达数百人。

       去年7月份,迟律师刚到泽库县司法局报到,就遇到10名藏族农民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仔细询问,迟律师了解到,他们总共有56人受尖扎县两名藏族同胞雇佣到甘肃省提供劳务,但雇佣者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条款,致使仅仅工作了四天就回到青海,他们要求雇佣者支付劳动报酬、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认真研究相关证据材料后,迟律师为56人代书了民事起诉状,并代理这56起案件。在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庭前调解、3个小时的开庭审理、2个小时的庭后调解,最终雇佣者与56名农民工达成协议,雇佣者支付56名农民工共计20000元劳动报酬,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事宜得到完满解决。

       2014、2015年,迟占亚律师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来到贵州省长顺县,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在为期两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迟占亚律师代理民事案件105起、刑事案件29起、行政案件10起、劳动争议案件11起,共计155起案件。值班接待法律咨询904人次;参加长顺县司法局组织的送法下乡、宪法日、依法治县等法律宣传5次;办理的一起工伤赔付案件典型案例、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一起刑事和解典型案例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及贵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联合开办的《贵州法律援助空中热线》中播出;为长顺县司法局及下辖司法所、长顺县摆所中学、长顺县老年大学等单位做多次法律专题讲座,受众达数百人。

       在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迟占亚律师为当事人获得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金额共计110余万元;迟律师参与处理的10人以上农民工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共5起,涉案总金额达2000余万元,其中有500余名农民工直接拿到拖欠的工资,总计达1652万元。

       2015年7月,在结束第一年法律援助工作之后,迟占亚律师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等领导同志的表彰。并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培训工作会议”上,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做了题为“如何做好一名志愿律师”的演讲,给新的一年奔赴法律援助第一线的志愿者们上了生动一课,给他们传授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2016年6月,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北京市律师协会党委召开七一表彰大会,表彰2015-2016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之友。迟占亚律师凭借第二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的突出表现,荣获“2015-2016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到今天为止,三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生涯也成为了迟律师人生中极为重要和宝贵的经历。为了维护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了当地的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迟占亚律师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一位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应有的姿态。引用一位律师同仁的话:我志愿、我奉献、我快乐。

       据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于2009年共同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举办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项目,通过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1”行动的实施提高了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能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为“一带一路”、扶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贡献了力量。从2009年项目实施以来,已连续八年向中西部地区的392个县(区)派出了1300多人次法律援助志愿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万余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超过1.8万场,为上百万困难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化解了上万起群体性矛盾纠纷,直接受益群众达1570万余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 2016年度,共有202名“1+1”行动志愿者,分别奔赴到贵州、云南、青海、新疆等西部省(区)的130个县(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00余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2742起,解答法律咨询977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5.7亿元;开展群众普法宣传,到机关、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军营、电台和监管场所等地作专题法律知识讲座超过1517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