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范围内,香港的税制因其简洁性而广受赞誉。作为企业主,掌握公司应缴纳的税项是至关重要的。根据香港法律,所有在香港经营的公司均需缴纳利得税,该税项采用两级制税率进行计算。本文将详细介绍香港公司的税务项目、税率结构以及税务申报流程。
香港遵循地域来源原则征税,仅对在香港境内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所获得的利润征税,这一税种被称为利得税。简而言之,仅当利润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时,才需缴纳利得税。 根据香港条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4部关于利得税的规定,以下实体或个人需缴纳香港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者; 这涵盖了所有在香港开展业务活动并因此获得香港来源利润的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受托人及团体,无论其是否在香港居住或设立。 以下业务可豁免税务申报: 对于这些业务,税务局不会要求纳税人每年提交利得税申报表。但是,在税务局复查潜在税务责任时,可能会向其发出利得税申报表,纳税人仍需按规定填写并提交。 包括但不限于: 无论是无限公司还是有限公司都需要申报税务,但申报方式略有不同。无限公司中的独资公司只需在公司东主的个人税务申报表上申报税务,无需独立申报;而无限公司中的合伙公司及有限公司则需独立申报。 (1)新登记业务:首份利得税申报表通常在新业务开业或成立为法团起约18个月后发出。 (2)持续经营业务:利得税申报表于每年4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布。 (3)提交申报表的期限:通常在发出日起一个月内交回税务局,首次申报税务的公司可享有较长期限,税务局会主动给予新公司额外两个月的申报时间,但不能申请延期。 逾期提交利得税申报表可能导致罚款港币10,000元及需要缴付三倍的税款,并可能面临起诉。若未能履行纳税义务,如未提供足够的业务收入和支出记录、错误申报税务或没有合理解释等,可能面临最高50,000元的罚款及缴付税额的三倍和监禁三年。 税务局每年年初会在其网页上详细说明来年关于整批延期提交税务申报表的安排事项。以下是2023/24年度的税务申报表延期安排,电子税务申报提交日期可延展至较正常期限多一个月: 香港采用两级制税率计算利得税,分为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两种计算方式。若集团下有多间子公司,一个集团最多只能为一间子公司申报两级制税率,其余子公司必须按15%或16.5%的税率缴税。 首200万港元盈利的税率为8.25%;超过200万港元盈利的税率为16.5%。 首200万港元盈利的税率为7.5%;超过200万港元盈利的税率为15%。 2022/23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得宽减,每宗个案以6,000元为上限。 从2024/25课税年度起,新增两类可扣减利得税的专案,包括还原租用物业及取消工业、商业建筑物及构筑物免税额的申索期限。财政司司长建议还原租用物业至租用前状况所招致的开支可提供税务扣除,具体内容需等待立法程序完成后确定。工业、商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免税额申索期限将取消,新业主在物业易手时仍可根据物业的建造成本和上一任业主的结余课税等因素,申索免税额。 (1)建筑物翻修开支:对于翻修商用楼宇所产生的资本开支,自实际支付该款项的评税基期起,将分5年进行等额扣除。 (2)电脑硬件及软件购置开支:该开支可在产生该支出的评税基期内一次性扣除。 (3)环保设施购置开支:如电动车、厨余机等,此类环保机器及装置的购置开支同样可在产生该支出的评税基期内一次性扣除。 (5)机械及工业装置:其初期免税额为资产成本的60%,之后每年的免税额将基于资产的递减价值进行计算。折旧率由税务委员会设定,分为10%、20%和30%三档。折旧率相同的资产将被归入同一“聚合组”进行计算。 (6)捐款扣减:向已获认可的公共性质慈善机构、慈善信托或政府捐赠的款项,可申请扣除。但需注意,捐款总额需不低于100,且不得超过经调整(但尚未扣除捐款)的应评税利润的35%。 香港利得税的计算相对直接,然而,有效的节税策略则需要更加细致和专业的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税负。错误的税务申报不仅可能导致经济损失,还可能触犯法律。因此,将税务事务交给专业人士处理是明智的选择。我们提供专业的税务分析与规划服务,为您量身定制税务策略,帮助您合法合理地节税。联系人:瀛和国际移民部秘书朱云龙,13335786666(微信同) (*本文对任何提及“香港”的表述,应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税务概览
谁需要缴纳利得税
可豁免税务申报的业务类型
评税利润中不可扣除的专案
公司税务申报方式
公司税务申报时间
逾期提交利得税申报表的后果
2023/24年度税务申报表延期安排
结账日期“N”类:新登记的业务
结账日期“D”类
结账日期“M”类
结账日期为“M”类,且在本年度蒙受亏损
香港利得税率
有限公司利得税计算方式
无限公司利得税计算方式
可扣税专案
2024/25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优化
其他特殊的可扣税开支
(4)商业及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免税额:对于工业建筑物,初期免税额为建造成本的20%,之后每年免税额为建造成本的4%;对于商业建筑物,每年免税额为建造成本的4%。当建筑物拥有权终止时,将根据情况给予‘结余免税额’或征收“结余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