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瀛和的全球视野,现特别推出每月一期的《国际前沿动态月刊》。本月刊精心挑选了大湾区、东南亚及全球其他地区的法律、经济动态及趋势,旨在为读者提供快速概览国际要闻、重要案例及政策变动的平台。欢迎各位关注、订阅,共同探讨国际新趋势、服务新动向。
1.《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扩展至所有行业
11月1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扩展至所有行业,促进数据流通。(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2.岑浩辉:持续推进“一国两制” 建设更美好家园不辜负中央政府及澳门市民的信任与期待
11月2日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岑浩辉表示,对获中央任命感到荣幸且责任重大,感谢中央信任。他将全力贯彻习近平主席指示,落实“一国两制”,建设更美好澳门。此外,岑浩辉表示,计划11月内向中央提交主要官员名单,强调官员需效忠国家、特区,拥护基本法,具备国家意识等。(来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网)
3.第二届融通与发展法治论坛顺利举行
11月5日,由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与律政司合办的第二届融通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香港举行,探讨规则融通、香港在国家制度型开放中的角色等议题。论坛共有逾900人参加,来自40多个司法管辖区。(来源:香港律政司)
4.大湾区法律界聚首律政司酒会
11月7日,香港律政司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交流酒会,汇聚内地、澳门和香港法律界人士,共商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与会者认为有必要尽快建立大湾区律师平台组织,以促进交流和能力建设。(来源:香港律政司)
5.香港法律周2024圆满结束
11月8日,香港法律周2024以“香港普通法制度:中外机遇之世界级跳板”为主题,吸引来自近50个司法管辖区的约2500人参加。活动展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并启动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网)
6.横琴澳门新街坊卫生站揭幕
11月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的澳门新街坊卫生站举行揭幕仪式。这是澳门特区政府在内地首个直接运营的医疗机构,标志着“一国两制”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新实践。卫生站定于11月11日正式投入运营。(来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网)
7.广东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
11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涉及多种知识产权犯罪类型。今年1月至9月,全省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约6.1万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数量最多。(来源:广东政法网)
8.香港房屋署署长:利用AI追查公屋高空掷物
11月12日,香港房屋署署长罗淑佩回应公屋高空掷物问题,表示正在试行结合AI和CCTV的科技手段来监视并追查高空掷物情况,已取得初步成效。(来源:大公网)
9.澳大法学院研讨会探讨民法、商法及民事诉讼法
澳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研究中心举办第14届国际研讨会,主题为“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关于澳门民法典、商法典及民事诉讼法典的研究”。多位法律专家参与,围绕民法、商法及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及挑战深入讨论。黄显辉、唐晓晴及官乐怡致辞强调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希望通过研讨会促进学术交流。尹思哲表示研讨会促进了法律体系间的对话。此次活动由澳门官乐怡基金会等赞助,不仅展示了澳门法律制度成果,也巩固了法律合作关系。(来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网)
10.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公务人员通则修改草案
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相关法规》法律草案,旨在落实公务人员就职宣誓规定,完善管理和纪律制度,包括就职宣誓、纪律制度、退休与离职规定及因病缺勤监察机制。(来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门户网)
11.香港立法会通过李家超施政报告致谢议案
11月15日香港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李家超的2024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李家超表示感谢并强调报告融合民间智慧与政府谋划,提出600多项政策措施,旨在巩固提升香港优势并推进改革发展。(来源:中国新闻网)
12.香港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发展纲要》
11月20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发展纲要》,提出四大发展方向,旨在打造世界级产学研平台,促进港深合作,将河套合作区培育为国家新质生产力策源地。特区政府计划以两个5年为期推进园区发展,至2035年形成全面发展格局。随着园区大楼陆续落成,明年将正式营运,并集中招商引资。(来源:人民网)
13.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区国安法治绝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
11月21日,针对美国等少数国家干涉香港特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审判,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言人发表声明,表示坚定支持特区司法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坚决反对任何外部势力的干预。发言人强调,中央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力支持香港特区实施国安法,同时,对于外部势力的干涉,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反制,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来源:新华社)
14.香港律师会举办论坛探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高质量合作
11月21日,香港律师会成功举办了第七届“一带一路”论坛,该论坛聚焦于推动高质量合作。来自32个司法管辖区的约500名代表参与了此次盛会。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在论坛上强调了香港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的独特作用。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则在发言中呼吁香港要筑牢国家安全底线,并充分发挥其在法律领域的优势。值得一提的是,论坛期间,共有17个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人工智能法律道德的行为标准宣言。(来源:新华网)
15.全国首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获通过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1日珠海市人大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全国首部规范商事调解的地方性法规,旨在优化合作区营商环境,促进商事调解发展,及时化解商事纠纷。该条例明确了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员、程序等主要内容,支持聘任境外专业人士担任商事调解员,为合作区商事调解注入新动能,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来源:南方日报)
16.粤港深化经贸投资合作交流会在广州举行
11月25日下午,粤港深化经贸投资合作交流会在广州举行,由广东省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主办。黄坤明、李家超、郑雁雄等出席并致辞,王伟中主持会议。会前,双方举行工作会见。
黄坤明表示,广东与香港合作紧密,共同促进了两地的发展。站在新起点,粤港将携手共进,开创美好未来。广东正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展开实践,释放巨量需求,成为最佳创新创业舞台。粤港澳大湾区前景无限,希望香港企业抓住机遇,深耕大湾区,助力粤港共同发展。
李家超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已成为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香港将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强化与大湾区城市的合作,实现更高水平共赢。此次签署一批高质量合作项目,彰显携手服务国家发展的决心。
郑雁雄表示,中央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度重视,希望粤港两地再造升级版合作模式,引领科技创新,促进文化融合。驻港联络办将全力支持两地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会上,有关负责人作主题推介,粤港工商界代表交流发言,并举行项目签约仪式。本次交流会共促成126个经贸合作项目,总金额超千亿元,涉及多个领域。(来源:南方Plus)
17.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率领特区政府及工商界高层代表团在广州开展大湾区内地城市访问
11月25日,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的香港特区政府及工商界高层代表团抵达广州,开始为期三日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访问。下午,代表团出席粤港深化经贸投资合作交流会,与广东省政府共商合作事宜。黄坤明、李家超、郑雁雄致辞。
李家超表示,粤港两地关系密切,合作紧密,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作出贡献。他鼓励工商界把握机遇,共同建设世界一流湾区。交流会上,两地企业签署126项合约,总值超1000亿元人民币。
会后,李家超一行出席欢迎晚宴,并与佛山市委书记唐屹峰会面,探讨深化合作。李家超明日返港,代表团将继续访问佛山、广州和东莞。(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18.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会面
11月2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礼宾府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会面。李家超欢迎童建明访港出席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会议,并感谢中央支持香港再次举办此会议。他强调香港重视与各司法管辖区加强协作打击罪行,并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的合作机会。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将继续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深化与内地的法律合作,共同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19.第11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会议在香港揭幕
11月28日,第11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会议在香港揭幕,约240位嘉宾出席。会议以“科技时代的高效检控服务”为主题,旨在应对科技高速发展带来的犯罪挑战。李家超、林定国、童建明等出席开幕礼。会议将讨论去中心化挑战、数码证据处理等议题,促进检控人员交流,共同打击科技罪行。(来源:香港律政司)
文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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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文莱总贸易额19.892亿文莱元(约14.86亿美元),出口11.655亿(约8.71亿),进口8.237亿(约6.16亿)。主要出口矿物燃料、化学品及机械运输设备,主要进口矿物燃料、机械运输设备及食品。(来源:文莱第一新闻网2024/11/30)
2.中国自11月30日起对文莱单方面免签政策扩大至多种入境事由,免签停留期延至30日。(来源:诗华日报2024/11/23)
3.8月文莱贸易总额20.258亿文元(约15.269亿美元),环比增长2.9%。主要出口市场为中国、日本、澳大利亚,主要进口来源为马来西亚、澳大利亚、中国。(来源:文莱财政和经济部经济规划和统计司网站2024/11/1,文莱第一新闻网2024/11/5)
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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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菲律宾取消对美国密歇根州家禽及相关产品的临时进口禁令。(来源:菲律宾通讯社2024/11/5)
2.菲律宾推出绿色技术激励计划,提供费用节省和优先审查。(来源:商业镜报2024/11/5)
3.菲律宾众议院批准修正案,将外国人土地租赁期延长至99年。(来源:商业镜报2024/11/5)
4.菲律宾9月对外货物贸易总额增长3%,但出口额同比下降7.6%。(来源:马尼拉公报2024/11/7)
5.菲律宾推迟糖进口许可至2025年5月,预计糖产量下降7.2%。(来源:商业镜报2024/11/11)
6.菲律宾战略投资一站式行动中心认证项目总价值达749.63亿美元。(来源:商业镜报2024/11/12)
7.菲律宾为购买政府证券的非居民投资者实施简化税收协定流程。(来源:商业镜报2024/11/12)
8.菲律宾暂停从日本和奥地利进口家禽及相关产品。(来源:菲律宾通讯社2024/11/14)
9.菲律宾众议院批准老年人就业机会激励法案,允许60岁后继续就业。(来源:菲律宾通讯社2024/11/19)
10.菲律宾经济区管理局今年批准项目总价值同比增长32%,预测将创造大量就业。(来源:商业镜报2024/11/21)
11.菲律宾战略投资一站式行动中心认证项目总价值达755.91亿美元,多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来源:商业镜报2024/11/21)
12.菲律宾NWPC批准提高三宝颜半岛工人最低工资,12月12日起实施。(来源:商业镜报2024/11/26)
13.菲律宾第三季度农业贸易总额增长12.1%,出口占28.4%,进口占71.6%。(来源:商业镜报2024/11/27)
14.菲律宾解除对瑞典家猪和猪肉产品、美国明尼苏达州鸡蛋和家禽产品的临时禁令。(来源:商业镜报2024/11/28)
印度尼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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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尼宪法法院下令修改部分劳动法规,包括制定更详细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等。(来源:联合早报2024/11/1)
2.印尼矿产出口基准价格出口税均上涨。(来源:千岛日报2024/11/4)
3.印尼简化出入境程序,持永久居留许可和有限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通过自动门入境。(来源:和平日报2024/11/5)
4.印尼将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来源:印度尼西亚商报2024/11/6)
5.印尼总统访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并达成7项合作协议。(来源:detiknew2024/11/9,安塔拉通讯社2024/11/9)
6.印尼自2025年起免除某些进口商品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来源:detikfinance2024/11/9)
7.印尼与加拿大顺利完成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来源:安塔拉通讯社2024/11/11)
8.印尼和日本达成双边碳交易合作互认安排。(来源:安塔拉通讯社2024/11/12)
9.印尼明年起适用增值税新税率,税率为12%。(来源:雅加达环球时报2024/11/14)
10.印尼10月份出口额环比增长10.69%,进口额环比增长16.54%。(来源:和平日报2024/11/17)
11.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颁布金银业务活动条例。(来源:印度尼西亚商报2024/11/19)
12.印尼国会通过法案,取消雅加达首都地位,新首都为努山塔拉。(来源:联合日报2024/11/20)
13.印尼总统访问英国,两国同意加强双边关系。(来源:联合日报2024/11/22)
14.印尼颁布岛际贸易法规,创建综合单一数据库以提高贸易效率。(来源:安塔拉通讯社2024/11/26)
15.印尼降低机场服务费和航空燃油费,国内航班机票价格降低10%。(来源:千岛日报2024/11/28)
16.印尼推迟实施12%增值税措施,先向中产阶级分配社会援助。(来源:和平日报2024/11/28)
17.印尼将从2025年起实施强制性40%生物柴油计划。(来源:安塔拉通讯社2024/11/29)
18.印尼2025年将全国最低平均工资提高6.5%。(来源:和平日报2024/11/30)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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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来西亚计划到2026年在全国禁用一次性塑料袋,目前部分区域已实施。(来源:马来西亚通讯社2024/11/7)
2.马来西亚要求私人医疗机构从明年起展示药品价格,以控制药品费用。(来源:马来西亚东方日报2024/11/12)
3.马来西亚《2025年财政预算案》二度通过,总支出创新高,重点促进投资与民众福祉。(来源:南洋商报2024/11/12)
4.马来西亚提高青年农业企业家计划津贴额度及申请者年龄上限,鼓励年轻人投身农业。(来源:诗华日报2024/11/13)
5.马来西亚将于2025年9月推出欧5汽油,2027年全面使用,以改善空气质量。(来源:马来西亚东方日报2024/11/14)
6.马来西亚与新加坡签署新谅解备忘录,加强打击跨国犯罪合作。(来源:联合早报2024/11/16)
7.马来西亚原则上同意加油站经营者聘请外籍劳工,负责加油站内非核心工作,不增加外籍劳工总配额。(来源:马来西亚东方日报2024/11/20)
8.马来西亚与越南将双边关系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承诺深化合作。(来源:马来西亚东方日报2024/11/21)
9.东盟成员国同意签署《东盟成员国境内地点经停第五航权协定》,增强航空互通性。(来源:诗华日报2024/11/22)
10.马来西亚将推出特殊通行证(eSP),允许外籍人士线上申请并停留30天,目前仍需柜台提交文件。(来源:马来西亚通讯社2024/11/25)
11.马来西亚与韩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加快FTA谈判,签署备忘录深化多领域合作。(来源:南洋商报2024/11/24,诗华日报2024/11/25)
12.马来西亚《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修正案》通过内阁会议,将提呈国会审议,以应对网络空间安全问题。(来源:诗华日报2024/11/25)
13.马来西亚计划从2027年起强制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推广废弃食用油回收计划。(来源:马来西亚东方日报2024/11/26)
14.马来西亚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产业盈利税申报表,无纳税识别号者可在线注册。(来源:南洋商报2024/11/26)
15.马来西亚今年前三季度对外贸易额同比增长10.2%,贸易顺差达912.1亿令吉。(来源:RCEP网站2024/11/26)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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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加坡与英国签署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更新2018年备忘录以应对新兴犯罪威胁。(来源:联合早报2024/11/7)
2.新加坡将青少年罪犯法定年龄上调至18岁,让16-18岁青少年有机会参与更多改造计划。(来源:联合早报2024/11/8)
3.新加坡通过《节能(修正)法》,分阶段扩大工业冷却水系统能源效率标准实施范围。(来源:联合早报2024/11/11)
4.新加坡通过《刑事案件相互协助法令(修正)》和《信托人法令(修正)》,加强执法能力和信托信息管理。(来源:联合早报2024/11/11,商业时报2024/11/11)
5.新加坡一读《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放宽个人从海外携带食品入境的限制。(来源:联合早报2024/11/13)
6.新加坡与德国宣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扩展多领域合作,成为第二个与新加坡建交的欧盟国家。(来源:联合早报2024/11/19)
7.新加坡与赞比亚签署碳信用交易合作谅解备忘录,促进碳市场知识交流,推动低碳转型。(来源:联合早报2024/11/19)
8.新加坡计划将部分网络危害列入新法案,通过立法打造更安全的网络空间,允许受害者起诉加害者。(来源:联合早报2024/11/22)
9.新加坡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处理可燃粉尘的工厂需标记危害并提前通知人力部,以加强监督。(来源:联合早报2024/11/25)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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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柬埔寨10月批准30个新投资项目,多数来自中国,集中于制造业。(来源:高棉时报2024/11/7)
2.柬埔寨对加拿大出口额增长,进口额下降,服装和鞋类是主要出口产品。(来源:金边邮报2024/11/8)
3.柬埔寨今年前10个月国际贸易额增长,中国是最大贸易伙伴。(来源:柬中时报2024/11/12)
4.柬埔寨讨论燕窝输华协议草案,提升养殖透明度和效率。(来源:高棉时报2024/11/19)
5.柬埔寨计划明年启动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沿海四省工业和物流。(来源:柬中时报2024/11/22)
6.中国银行柬埔寨金边分行启动人民币清算服务,促进柬中贸易与投资。(来源:高棉时报2024/11/28)
7.柬埔寨审议《水产养殖法》草案,加强渔业资源管理,讨论相关议题。(来源:柬中时报2024/11/28)
8.柬埔寨今年前11个月向中国出口1.24万吨拜灵龙眼,种植面积扩大。(来源:柬华日报2024/11/28)
老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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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1月至10月,老中铁路共运输300万名乘客,同比增长44.4%,计划2025年引入第五列电力动车组。(来源:老挝时报2024/11/7)
2.老挝发布新规要求食品产品注册、提供FDD编号并标注老挝语标签,分两阶段实施。(来源:老挝时报2024/11/12)
3.老挝前三季度实施了6839个国家投资项目,预计2025年国家投资预算将增长6%。(来源:老挝通讯社2024/11/19)
4.老挝政府采取措施加强加工产业,促进制造产品使用和出口,减少原材料出口。(来源:老挝通讯社2024/11/26)
5.老挝将从2025年起提高公务员最低月工资,并增加对公务员家庭的补贴。(来源:老挝时报2024/11/29)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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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国边境和跨境贸易9月份继续增长,与中国边境贸易额下降5.5%。(来源:泰国民族报2024/11/1)
2.泰国前9个月出口增长3.9%,预计全年增长约2%,进口同比增长5.5%,贸易逆差59.57亿美元。(来源:星暹日报2024/11/4)
3.泰国与土耳其同意重新启动自贸协定谈判,将加强贸易、投资和旅游合作。(来源:越通社2024/11/6)
4.泰国内阁批准政府储蓄银行向公众实施贷款计划,旨在增加流动性并帮助减债,同时批准政府住房银行贷款计划。(来源:thethaiger网站2024/11/12)
5.泰国即将被美国从《特别301报告》观察名单中移除,已连续八年被列入。(来源:泰国民族报2024/11/15)
6.泰国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汽油内燃机欧6排放标准,柴油发动机尚未讨论。(来源:泰国民族报2024/11/17)
7.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投资促进卡发行总额达1.731625万亿泰铢,中国内地、香港等排名前五。(来源:星暹日报2024/11/27)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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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南今年前10月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5.8%,美国是最大出口市场,中国是最大供应市场。(来源:越通社2024/11/6)
2.越南今年前10个月对美国出口额同比增长24.2%,计算机、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出口额最大。(来源: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24/11/9)
3.越南蔬果今年前10个月出口额创历史新高,中国为最大出口市场。(来源: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24/11/12)
4.越南规定从12月25日起社交网络用户必须通过手机号或身份证号认证账户。(来源:vietnamnews网站2024/11/12)
5.越南与巴西双边贸易额增长,巴西是越南在拉美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来源: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24/11/19)
6.越南纺织服装业2025年力争实现出口额470亿至480亿美元目标。(来源:越南人民报2024/11/19)
7.越南政府要求各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来源:越南人民报2024/11/26)
8.越南木材行业今年前10个月出口额同比增长近21%,美国是最重要市场。(来源: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24/11/27)
9.越南国会通过《增值税法》,规定电商平台交易的小额商品不免税。(来源: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24/11/27)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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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缅甸规定7类边贸商品出口外汇需按央行定价兑换,给边贸带来压力。(来源:缅甸中文网2024/11/4)
2.中方决定面向湄公河五国颁发“澜湄签证”,为商务人员提供便利。(来源:缅甸金凤凰报2024/11/8)
3.中国海关总署允许符合要求的缅甸鲜食菠萝进口。(来源:中国海关总署2024/11/11)
4.缅甸规定自11月1日起,进出口商需先在纳税人登记系统登记才能申请新的进出口商登记证书。(来源:缅甸金凤凰报2024/11/14)
5.缅甸与孟加拉国启动20万吨大米出口协调工作,根据备忘录规定,缅甸将每年向孟加拉国出口大米。(来源:缅甸中文网2024/11/18)
6.缅甸本财年前7个月大米和碎米出口量超136万吨,印尼是最大进口国。(来源:缅甸金凤凰报2024/11/19)
1.重磅更新:沙特新《投资法》修订
沙特阿拉伯近日对其《投资法》进行了重大修订,作为“2030愿景”改革战略的一部分。新法旨在增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国内外投资者平等待遇。
新《投资法》基于国际投资原则,包括增强投资者权利、透明度和清晰度、放宽监管限制、简化程序和治理、公平竞争、竞争环境平等以及有效的争议解决。新法将主体范围从外国投资者扩展到全体投资者,简化了注册流程,取代了复杂的许可证制度。企业需在投资部注册,收到完成注册通知后即可进行商业注册并获取业务许可证。同时,引入了新的服务中心以加快政府事务和投资程序处理。
沙特投资部部长表示,新法重申了沙特为投资者创造包容、安全营商环境的决心,将推动经济增长,使沙特成为全球领先的投资目的地。他还强调,“2030愿景”的政策方向能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预期,帮助他们在市场波动中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2.沙特《劳动法》修订:强化劳动市场与 2030 愿景对接
沙特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部表示,《劳动法》进行了重大修订,涉及38个条款,删除7条并新增2条。修订与就业市场战略及国际协议保持一致,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180天生效。
修订考虑合同各方利益,包括扩展假期和劳动合同条款,新增辞职和委派定义,规定辞职程序,修订工人申诉程序,并新增未经许可雇佣工人的处罚。同时,要求雇主制定员工培训和资格提升政策,提升员工技能。海事工作条款也进行了若干修订。
修订基于多国劳动法标准比较和全球最佳实践研究,通过调查平台收集超1300名参与者意见,并与私营部门、政府机构、劳工委员会及人力资源专家进行了广泛咨询。
修订旨在加强现有系统和法规,支持市场及生产服务部门,提供适当立法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实现根据劳动力市场战略和沙特“2030愿景”的可持续发展。
3.阿联酋博彩业:传统禁令与现代监管并存
在阿联酋,赌博长期受伊斯兰教法严格禁止,被视为“第十四大罪”。然而,面对博彩行业的巨大经济利益,阿联酋政府开始寻求合法化途径。近期,阿联酋商业博彩监管局(GCGRA)成立,并颁发了首个彩票运营商许可证给The Game LLC。
The Game LLC是一家专注于游戏开发、彩票运营的公司,将提供多样化的彩票及其他游戏。根据GCGRA定义,商业游戏涵盖多种基于机会或机会与技巧结合的游戏,包括彩票、赛事投注等。
阿联酋对博彩行业实施严格许可制度,未获许可的“参与、运营或促进”商业游戏活动均属非法。GCGRA强调,商业游戏应仅为娱乐休闲活动,不得用于创收或牟利,并致力于创造安全游戏环境,为玩家提供支持。
4.阿联酋加强电子烟监管: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一视同仁
阿联酋卫生当局警告称,电子烟的危害并不低于传统香烟。根据阿联酋联邦《烟草控制法》,在封闭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包括大厅、停车区等,吸烟及吸电子烟均被严格禁止。轻微违规将面临500迪拉姆罚款,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受更严厉处罚。
尽管许多办公场所已实行禁烟政策,但电子烟使用问题仍普遍存在。反吸烟法同样适用于电子烟,若办公室禁止吸烟,则吸电子烟也不被允许。然而,实际执行中仍存在员工偷吸电子烟的情况。
对此,阿联酋卫生和预防部(MOHAP)呼吁企业采取纪律措施,将无烟政策纳入员工绩效评估,并制定明确书面程序,包括任命禁烟管理人员、增强员工禁烟意识、制定惩罚措施等,并在场所内设置禁烟标识。根据《烟草控制法》,主管部门可划定专门吸烟区,但不得在宗教场所、教育机构及医疗、体育设施内设立。
5.阿联酋宣布新一轮居留违规者宽限期:体现包容与人道关怀
阿联酋联邦身份与公民身份、海关和边境安全局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将依据相关法律为违反居留制度的人员提供两个月宽限期,期间免除所有罚款。此举措类似以往的大赦政策,允许逾期居留者合法化身份或离境,无需支付每日50迪拉姆的罚款。此决定体现了阿联酋的包容性和人道关怀,为违规者提供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6.阿联酋颁布新联邦法令:强化劳动市场法规,推动公平竞争
阿联酋新发布联邦法令,修订劳动法规,旨在建立强大立法框架,提升劳动力市场竞争力。新法令严格惩罚未经授权的就业实践,如雇佣无工作许可工人等,罚款10万至100万迪拉姆。劳动争议需先向人力资源和本地化部提交,不满裁决可诉诸法院。虚假雇佣刑事诉讼由该部部长或其授权人提出,允许判决前和解,需支付不少于最低罚款50%的金额。此次修订旨在打击不公平就业,确保企业遵守本土化政策,提升劳动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阿联酋吸引力。
7.迪拜黄金市场:在D33议程下的持续演变与未来展望
迪拜作为全球黄金交易中心,其黄金市场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贡献率高达27%。迪拜经济议程(D33)旨在到2033年经济规模翻番,黄金行业是重要推动力。
历史发展方面,迪拜黄金市场经历显著演变,包括大规模改造、现代化扩建及自由区设立等。监管框架方面,采纳金伯利进程、引入良好交割标准等确保了交易透明度和公正性。市场拓展方面,成立钻石交易所、黄金及商品交易所等,签署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全球化拓展奠定基础。负责任采购方面,实施OECD指南,确保供应链道德规范。公私合作与行业会议方面,成立黄金珠宝集团,举办贵金属和宝石会议,巩固“黄金之城”地位。
为实现D33目标,需探索更多创新性发展路径。合规性与全球竞争力方面,迪拜需制定符合自身挑战且与国际标准一致的规则和政策,吸引国际金融银行重返市场,加强本土银行参与。行业责任方面,市场参与者需严格遵守规则和准则,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运营。
数字化与未来展望方面,迪拜需提升与贵金属和宝石相关的数字基础设施,建立受监管的数字平台,专注于金属和宝石交易与投资,并具备多重适用性。这将为迪拜创造丰厚回报,巩固其在全球市场的地位,与D33议程目标保持一致。
8.沙特判处一名国民死刑,重申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承诺
2024年8月17日,沙特国民库奈安因涉及背叛国家、资助和支持恐怖组织基地组织等严重罪行,被沙特法院判处死刑,并得到特别刑事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支持,由皇家命令执行。沙特内政部强调此举旨在维护国家安全,警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将受严厉惩罚。此前,沙特已于今年2月处决了7名因恐怖主义罪行被判有罪的男子。
9.迪拜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需要明确约定设施使用费?
在迪拜,根据2007年第26号法律,租金通常包括使用公寓设施的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若合同未明确额外设施使用费,租客可拒绝支付。续租合同费用需双方协商,法律未禁止。承租人还需缴纳因使用房屋产生的税费。续签前应仔细核查合同条款,协商费用合理性。
10.在迪拜,背信弃义也是一种犯罪吗?
在迪拜,华人因不了解伊斯兰教法,可能因小事触犯刑法。阿联酋对背信行为高度重视,将其入罪,既体现对诚信的保护,也有深厚的法理渊源。本文介绍阿联酋背信罪的法律规定、犯罪要件及与他罪的区别,并提供实践指南。
阿联酋背信罪规定在《刑法典》中,涉及侵占、使用或挥霍他人动产,意图占有遗失财物或抵押动产等行为。其犯罪要件包括客体、客观要件、主体和主观要件。背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动产交付的方式和目的不同。
在阿联酋,背信罪实行“不告不理”原则,诉讼时效为三个月。受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与背信人进行和解。
背信入刑虽不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但对建设公平有序的商业环境有积极意义。我国也曾规定背信罪,现虽未直接规定,但对背信类犯罪的保护范围在扩大,体现对诚信利益的重视。
在阿联酋的华人应深入了解当地法律规定,秉持诚实信用原则,避免触犯刑事法律。如遇背信行为导致经济损失,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11.阿联酋法律中婚前协议的效力解析
随着社会的变化,婚前协议在中国95后夫妻中愈发普遍。而在阿联酋,婚姻法律根植于伊斯兰教法,但近年来也有所变革。本文探讨了阿联酋婚前、婚内协议的合法性及其内容效力。
阿联酋的婚姻家庭法律以《古兰经》为基础,并受到《民事交易法》和《个人身份法》的规范。婚姻被视为一种契约,配偶双方可约定权利义务。虽然阿联酋法律未明文规定婚前、婚内协议,但《个人身份法》允许夫妻签订关于婚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要条件不违反伊斯兰教法且满足合同法要件,协议即有效。
协议内容通常涉及婚姻关系披露、男方资质、扶养费、嫁妆、子女抚养、继承等。但伊斯兰教法不承认婚姻财产原则,配偶对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享有绝对权。不过,丈夫有义务提供嫁妆,以确保妻子经济保障。
协议的成立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当事人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一致等。新法令允许不同信仰的夫妻订立民事婚姻契约。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书面形式、披露义务、意思表示自由真实及合同可预期性。
非穆斯林公民与居民在阿联酋境内结婚、离婚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有明确的法律适用依据。协议允许调整配偶双方的人身关系和在阿联酋境内的财产关系。阿联酋法院在离婚诉讼时执行协议,但外国婚姻契约受提出离婚国家法律管辖。
婚前、婚内协议的作用在于与“无过错离婚”原则衔接,提高法律适用效率,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并适应经济发展需要。阿联酋婚姻协议制度的实行完善了其发展政策与立法初衷,逐渐实现伊斯兰教法体系中私法规范向意志独立、自由的方向靠拢。
12.海湾六国国际工程中的违约赔偿探析
近年来,中东地区建筑工程飞速扩张,但承包商普遍面临工程延期问题,导致业主常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赔偿”条款。本文探讨了中东建筑行业中的违约赔偿问题,对比了普通法、大陆法及伊斯兰法中关于违约赔偿金的法理依据,并详细分析了海湾六国的法律实践。
(1)普通法系:英国
在英国,违约赔偿金是双方约定的对真实损失预估,金额固定,业主无需证明实际损失。法院通过Dunlop、BFI和Cavendish等案例确立了违约赔偿条款与惩罚条款的区别,强调维护“双方的法律”,即合同的神圣性,仅在极端情况下才会修改赔偿金金额。
(2)中东:伊斯兰教法、法国民法、埃及法
海湾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源自法国民法和伊斯兰教法,通过埃及间接继受。伊斯兰教法强调仅赔偿实际损失,禁止不确定性(gharar)。法国民法最初奉行“契约必须遵守”原则,但1975年修订后允许法官调整违约金金额。埃及法结合了伊斯兰教法与法国民法,允许法院在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时调整金额。
(3)海湾六国法律实践
沙特阿拉伯:2023年颁布《民事交易法》,允许法院在违约金过高或未发生实际损害时调整金额,但增加赔偿的证明责任较严格。
阿联酋: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损失调整违约金,包括向上和向下调整,甚至完全取消违约金条款,体现了强烈的伊斯兰教法元素。
巴林:法律与埃及相似,允许在未遭受损害或金额被严重夸大时取消或减少违约金。
卡塔尔、科威特:法律与沙特相似,允许法院在部分履行或金额夸大时减少违约金,仅在欺诈或重大过失时增加金额。
阿曼:法律更类似于阿联酋,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损失上下调整赔偿金额。
(4)对比分析
英国法强调“契约必须遵守”,重视双方约定,忽略实际损失。而海湾国家法更关注公平原则,避免过度损害承包商利益,赋予法院调整违约金金额的权力。海湾国家内部,沙特、巴林、卡塔尔和科威特更多借鉴法国民法,阿联酋和阿曼则更根植于伊斯兰教法。
(5)总结
海湾国家建筑争议中违约赔偿金的独特之处在于不同法律传统的冲突。大多数建筑合同遵循英国普通法,而海湾国家的司法部门则是民法和伊斯兰教法的结合体。这种差异对参与海湾国家建筑争议解决的当事人和从业者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