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编制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经过严格审核、初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8日公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我所入选山东省高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邵珠钦、陈君、李永成三位律师入选个人管理人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