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民法典视域下的担保制度“主题讲座在瀛坤律所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厦门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办,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协办,邀请到集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翠霞老师担任主讲嘉宾。
以“顾正康诉湖北汇城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再审案件为引,许翠霞老师介绍了从《担保法》到《担保法解释》,再到《物权法》,关于担保人之间是否能够相互追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经历的演变过程,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裁判思路。
主讲嘉宾:许翠霞副教授
顾正康诉湖北汇成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案
基于保证人绝对优待主义、保证人相对优待主义和平等主义等不同的立法例,在担保人之间是否能够相互追偿问题上,立法也在不停变化理论上也存在肯定说、否定说、折中说等不同的学术观点。
不同立法思路下的观点分歧
《民法典》施行后,基本确立了担保规则,但由于对《民法典》第392条的不同解读,仍存在争议。
《民法典》第392条确定的担保规则
主题讲座结束后,参会的专委会委员、律师等继续与主讲嘉宾就保证责任下的法定代位权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近期,民事专业委员会将邀请民商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全市律师授课,提升全市律师民商事案件的理论和实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