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任省级人民监督员。2020年6月19日,吉林省司法厅公布85名吉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名单,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董天静通过严格的选拔,成功当选2020年度—2025年度吉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健全确保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人民监督员依法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三)巡回检察;
(四)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六)案件质量评查;
(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省级人民监督员监督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和长春林业检察院及其辖区内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及活动。省级人民监督员由吉林省司法厅负责选任管理。
董天静律师
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法专业,具有长达27年法院工作经历。曾任德惠市法院书记员、审判员,绿园区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业务领域:民商事合同、民事侵权、房地产等法律事务的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业务。
董律师表示:成为人民监督员之后一定代表社会大众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履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