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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榆林所张延平等三名律师被聘为“第二届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0-04-12 11:33:44

       近日,瀛和榆林所张延平、乔小飞、李洁英三名律师被榆林仲裁委员会聘为“第二届榆林仲裁员”。他们将严格遵守仲裁规则,本着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原则从事仲裁工作,为仲裁事业作出贡献。

       2012年10月17日,榆林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了榆林地区唯一的经济纠纷仲裁机构—榆林仲裁委员会。榆林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争议纠纷的专门机构,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案件当事人涉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双方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均可向榆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受地域、级别、行业限制。榆林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秉承公正、廉洁、专业、高效的原则办理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