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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豫所张哲利律师受邀在《郑州财经报道》普法解答

2020-05-07 10:08:59

       近日,国内互联网巨头“美团点评”集团,因其平台上充斥着大量非法培训机构在公然售卖课程,被河南省艺术培训行业协会向其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为了解具体情况,郑州电视台记者找到了该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进行了采访。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非法培训确实问题突出,那么网络平台到底需不需要审查入驻商家的资质?国家对于网络平台的监管又有哪些法律法规?就此问题记者又专程采访了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张哲利律师。

       培训机构在“美团”“大众点评”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时候,网络平台是否需要审核其资质?

       张律师解答:

       网络平台也是要有准入资质审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如何鉴别商家的资质有没有问题?

       张律师解答:

       关于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也有明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如“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上的培训机构,并没有按法律规定公示营业执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张律师解答:

       可以向平台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美团”“大众点评”上的培训商家也都没有设置投诉、举报途径。这时候又该怎么办?

       张律师解答:

       发现网络平台既不履行入驻商户的资质审核义务,又不要求商户展示其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信息,连举报通道都不健全的情况下,这已经属于严重违法,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网络平台出现以上问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张律师解答: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第二款规定“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以及第三款规定: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身处新时代,在新目标的驱动下,张哲利律师说:“身为青年律师,我们深知法律实践对于社会生活的重要性,而普及法律知识,是自己的社会责任之一。”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长期置身社会普法、弘扬法治,以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增加公众法律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