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9日,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助力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20新郑投资PPN001”,本期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3+2年,主体信用评级AA+级,票面利率4.25(创发行人历史融资成本新低),主承销商及薄记管理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新郑发展投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系由郑州市新郑市人民政府单独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进行土地整理、开发以及对房地产、园林绿化的投资咨询。
瀛东所高级合伙人刘波、顾问符廷銮及律师黄小芳组成律师工作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对新郑发展投资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等。